小生劇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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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开子博
跑团进行时

执手

执手

◆提前祝镜子生快镜子快生

◆私设的见尾田述花×绛英

◆真正意义上的初次战百合

◆久违的第一人称失败产物

◆看出来了吗我真是强迫症

我初次遇见她是个晴雨天。蓝得纯粹的天空没有一丝阴云,雨却像个喜怒无常的孩子,来的毫无征兆。街上人像无序的蚂蚁四处躲藏,于是我也混进了他们之中,回归之所是我出发的方向。

我来到这里还不满半天,置身雨中的慌乱让记忆更加模糊。我正在一边不顾形象地奔跑一边暗暗怀疑是否错过了目的地,而准确映入视网膜的前方花店让我顿时安心。

那是目前唯一吸引我的场所。似乎爱花是每个女孩子的天性,在大约一刻钟前我抓着刚到手的钥匙想四处逛逛熟悉新环境,刚走不远,那花店便让我暂时驻步。我看了看摆在店外的各种各样或认得出或叫不上名字的鲜花,又踮起脚远远望着被顾客包围而看不见的店员身形,我决定返程的时候买一束花装扮过于单薄的新家。

而现在我终于看见了店员的模样,我们大概年纪相仿。她正一盆盆地将店外的花搬进店中,以防这突然的雨将本就娇嫩的花摧毁。可她终究只有一人,几瓣花压在地上附着泥土着实让人可惜,于是我不由得加快步伐。

“需要帮忙吗?”发出询问却还没等到答复便擅自动手将最靠近我的花运进店中。她或许是愣了一下,随即继续。雨水敲打的声音有些嘈杂,我不确定她是否在某一次我们擦身而过的时候对我轻声说了一句,谢谢。

两个人合力从而速度加快,在最后一盆花被搬进店中时,店门继而紧闭,将还在继续的晴雨与空间隔绝。被鲜花簇拥的狭小店铺因为空气的不流通而充盈着多重花朵的馥郁蜜香,杂糅一起闯进鼻腔,连同阴湿的衣服贴在皮肤带来一阵寒意,我不由得打了个喷嚏。

不同于刚刚的花香,忽然有一股特殊的香气独立环绕着我,抬头,是她。她正看着我,有一些感激有一些歉意,似乎之前的喷嚏让她误会我是因为耽搁而受凉感冒。接过她递来的白毛巾,我一边擦拭仍在滴水的头发,一边笑着对她道谢。

“多亏了……您的帮忙。”

“述花,我叫见尾田述花。”我看出了她不好称呼的窘境,赶紧先一步报上名来。

于是她向我微笑,我忽然有一种这里全部的花都是为了衬托这个笑容而存在的错觉。她垂着眸子,像含着一汪水般潋滟,同时我也知道了她的名字,她说她叫绛英。

还不算太熟悉而缺失话题造成短暂的冷场,只有雨滴敲击玻璃的清脆声响作为背景音,过于静谧,于是我披着毛巾四处走着看着试图掩饰尴尬。因事发突然而未来得及按顺序整理的各色鲜花簇成一团,残存的水珠犹挂在花瓣上颤巍巍地动摇,岌岌可危仿佛下一秒便滚落破裂。

不久后我看花了眼,顿住脚步。狭小的空间只有我们两人——虽然花也在静静地呼吸,但它们不会看不会说,由此尽管占据了大多数,也不及绛英她一人的存在感。

我突然没由来的感到拘谨,不知是畏惧抑或崇敬,但我想都不是。这种莫名的情感从大脑出发,一点点遍布全身,最终撷住了心脏。我深吁口气,装作不经意地瞟了眼除我之外的另一个人,她正礼貌地望着我,因此和她对视的我狼狈而局促地转移视线。

我想或许只是因为她。

从未如此懦弱的我在这一次选择胆怯,我快步走在街上。雨已经停了,浅洼映着阳光粼粼闪烁。行人从容地经过彼此,而绛英的笑容却在我的脑中挥之不去,我想它可能会烙刻在那里直到一辈子。

我突然想起忘记了买花。

翌日我告诉自己需要去买一束花,而潜意识里明白我只是想再一次到那里,嗅着花香,让眼前的景象与脑中的记忆重合显现。

然而到达花店时我又理所当然地帮她与客人们打交道。花店的生意似乎很好,昨天也是这样挤满了顾客。在我生疏地代她收下一位客人的钱时,她百忙中抽出一眼看我,对我点头微笑。

于是那种莫名的情感又涌向心窝,我想我的脸也连同着一起变红,所幸她再之后忙于周旋而未能发现我的异常。

接近正午的时候终于只剩下一位客人,我偏着头看她细心地为花束包装打结,像是在创作一件精致的艺术品。

“不然你雇佣我好了。”

很快店中又只有我们两人存在,我没多加思考便脱口而出,随后感到语气的不妥而试图修正时她咯咯地笑着,冲我遗憾地眨眼说她也只是区区一个小店员。

于是我也一笑而过,仿佛刚刚的话语只是大脑脱线时的玩笑。

“述花小姐是刚刚搬到这里来的吗?”

她递给我一杯冰水,然后转身整理稍有杂乱的花束,一边向我询问。我望着她的身影出神,半晌在她反复叫我的名字之时我才慢慢意识到:绛英正在对我说话。

我赶紧喝了一口水掩饰羞赧,清凉顺着喉咙滚至胃部驱除燥热,伴着冰块轻撞玻璃杯的脆响,我才回答她的问题。

“是的,昨天刚来到这里,因为离新学校比较近。”

我本以为绛英会为我泡上一盏花茶,然后看她在袅袅轻烟中氤氲的身形。但转念一想,也是,在如此炎热的夏天我果然还是更喜欢冰块。再啜一口水,我转而盯着玻璃杯上简约却清新的纹饰。

“述花小姐要上那所大学吗?”绛英突然凑过来,我吓了一跳,随即惶然点头。所谓“那所”应该就是我在暑假结束后将要进入的学校,我想除此之外再无它。

然后我感觉到握着玻璃杯的双手被她的手包拢,她雀跃兴奋地看着我,而我只是感受着来自她的柔软触感大脑处于空白状态。

“啊啊抱歉!”大概是我的表情过于呆滞或者扭曲,她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动作出格,双手松开我后又局促地绞在一起,有些不好意思地向我道歉。而我犹在怀念前一瞬的温度,属于她的气息正一点点消散在空气中。

“我也将会是那所大学的学生哟。”她向我解释为何如此激动的原因,注意到我略疑惑的眼神时她挥挥手,“那个,店员是兼职啦,个人喜好。”

我了然点头,而心中总有一些与绛英相同甚至更强烈的雀跃叫嚣,我索性不去压抑,“那真是太好了!”

我起身握住她的手。

后来我应该是养成了一种习惯,每一天拖欠着买花的任务,继续理所当然地与她每日见面。繁忙时帮她照看店铺,闲暇时一人捧着一杯水谈天说地。绛英成为我的第一位朋友。

今天我来到花店时出奇的没有人来买花,她坐在柜台深处,桌子上摊着一本书,悬在门口的风铃响动吸引了注意,抬头发现是我的时候她冲我一笑,并没有起身。

我们已经熟稔到无须多余的客气的程度。

“在看什么?”

我走近她,发现上面全部都是汉字,于是我对她说,和我讲讲吧。

绛英是一位中国人,在和她相处的几天里我曾让她教过我几句中文,而我却只记住了她的名字发音。口型张开又闭合,她的名字是一种花,连发音都是如此悦耳。

“是《诗经》,”指尖划过一行文字,她侧头向我说明,“我最喜欢的是这一句。”

随后她用中文念出了那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不懂,她便用日文给我翻译了一番,我忽然想起我们也曾握过手,虽然无关其他。

我便笑着说,“我也喜欢这句。”

再后来回忆那段时光,我想绛英当时应该是明白的。

我曾借着这份熟稔而敢于抽出一枝开得正艳的红玫瑰送到她面前,我知道那象征爱情,绛英更清楚。而她只是掩着嘴笑,说,那是要付钱的。可她显露出来的半边脸颊绯红,与映衬的玫瑰如出一辙。

我曾挽过她的手,不止一次,我承认那有她念过的那句诗加成。

我想当时最初的莫名情感就叫做“一见钟情”,它随着时间发酵膨胀,然后从心脏满溢而出。最后我会牵着她的手,毫无缝隙的十指相扣。

——如若执子之手,定当与子偕老。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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